針對廢水“零排放”,國家有明確定義,《工業用水節水術語》GB/T21534-2008中指出,廢水“零排放”是指企業或主體單元的生產用水系統達到無工業廢水外排。那么無廢水外排的話,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廢物都去哪了?
一:資源回收,重新用于生產;
二:做為其他行業的原材料進行利用;
三:轉移到廢渣中,進行廢渣處理。
目前國內有實現廢水“零排放”的手段是廢水經過生化(或其他傳統水處理工藝)后,進入超濾系統做粗過濾處理;超濾產水進入反滲透膜系統進行膜分離處理,濃縮進入高壓膜系統;高壓膜清水排放至清水收集池,濃水進入蒸發系統;高壓膜的濃水則進入蒸發系統做蒸發結晶“零排放”處理;蒸發結晶物以固廢方式存在,可以委托危廢中心。
萊特萊德Neterfo極限分離系統采用抗污染、耐高壓等膜元件,保證系統長期穩定運行。突破傳統回用水系統50%回收率瓶頸,綜合回收率可達90%以上。
“零排放”所產生的污染物濃度很高,同時也具有極強的溶解性,在環境中難于講解,而且易造成二次污染。近些年,在日本和歐美國家等,對于含有高濃度有機污染物的濃水采用了超臨界水氧化技術,該反應條件為400~600℃,壓力在22Mpa以上,使水達到臨界點,可在幾秒的短時間內將污染物氧化為CO2,H2O等終產物。
不管是資源化再生產還是將污染物轉移到廢渣中,實際上“廢物”依然存在,仍在不斷的產生,都不是終端處理形勢。即便采用了強氧化手段將污染物轉化為無害物質排放,我們要付出的是高能耗的代價,仍然是一種轉嫁。
不管是技術還是管理層面,廢水“零排放”還都不夠成熟。但是追求更高效經濟的廢水處理方式才是符合國情的一貼處方。零排放是先驅的水處理企業為了應對更高的環境標準的一次有意義的大膽嘗試。